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材料 SH600717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年 3 月 15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4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4 名。会 议由独立董事祁怀锦召集。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 议: 经核查公司出具的《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于天津港 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天津港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 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具备相关资质。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事项必要、公平、合理,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独立、安全且不 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