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责情况报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材料 一、审计委员会构成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祁怀锦担任主 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独立董事杜庆春、吴津喆。 二、审计委员会履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3 次年报工作会议,在 2022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公司年 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了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方案,听 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2 年经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有关部门对 2022 年度内控工作、内审工作的汇报,并且审阅了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及听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10 次专题会议,审议了 与公司内控制度、定期报告、审计工作、财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 相关的 27 项议案,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审核公司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