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TIANYUA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 100033 年中手方 m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471号 2 元 律师事务 呼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中提到的下列简称,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外,其含义如下: 致: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连热电"、"上市公司"或"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本所担 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 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26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