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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DTPCDTPC(SH:600719)2023-09-11 09:1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出售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拟向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辉 新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1 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2、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