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佳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我们就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这一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卢馨 赖剑煌 鲁晓明 公司及子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