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 企业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爱 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除董事会秘书之外的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确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董事会秘书依据《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含财务负责人)若干名,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 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五条 董事可以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