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城投"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1 号),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1,926,12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97.18 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3,521,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