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