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独立董事意见函
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中国 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认真审阅并核查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案 及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现行有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 格和条件的要求,经对照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发行的有关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