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健全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 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1.3 本实施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货币形式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 遇。 1.4 适用本实施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 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 问等。 3.1.2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 立董事。 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