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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煤能源: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YNCEYNCE(SH:600792)2023-11-30 11:28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2 人员组成 2.1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 名。 2.2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 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 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2.3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2.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