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对鹏博士申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或"公司")收到了贵 所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发的《关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47 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鹏博士将问询函转给了本所,本所对问询函中由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 意见之部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现就问询函中由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之部分说明如下 : 问题一、关于年报无法表示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年报显示,年审会计师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 见。 6、执行函证程序未回函或者回函不符。对于函证未回函的,项目组成员应 致电被函证单位,确认对方是否收到函证,提请对方核查函证并回函。必要时可 重新发函。对于回函不符函证,应查明原因,获取差异形成资料,编制函证差异 调节表。 7、收到函证时,审计人员应核实收回的询证函回函是否是原件、回函是否 由被询证者直接寄给审计人员,如果询证函由被审计单位转交审计人员,审计人 员应要求被淘证者重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