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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DR. PENGDR. PENG(SH:600804)2024-07-31 09: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43 号 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鹏 博,A 股证券代码:600804; 杨学平,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 任董事长; -1- ──────────────────────── 经查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职方面,存在 以下违规行为。 (一)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更正不及时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预计 2023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净利润)约为 3,125 万元,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约 -3,495 万元。公告同时披露,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 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 告,由于对营业利润、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