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鹏博士:鹏博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版)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 生,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为使战略委员会的人 员组成符合本工作细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及时补 足委员人数。在董事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本工作细则履行相关 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战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健全投资战略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战略决策的科 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