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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NO.1 PHARMACYNO.1 PHARMACY(SH:600833)2023-11-20 07:41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 - 1 -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制度第六条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