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独立财务顾问"或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动力新科"、"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动 力新科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520 号《验资报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