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和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工申 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十条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 的法律、会计和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