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京城股份独董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在充分了解和审阅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北京京 版公司 第十 行事事 熊建辉、 大 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