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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BAIDA GROUPBAIDA GROUP(SH:600865)2023-08-18 08:1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用于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的闲置资金,不 得将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用于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及金融衍生 品投资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活动。 1 / 5 第一条 为规范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控 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百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