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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芯片: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CETC ChipsCETC Chips(SH:600877)2023-10-27 08:47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其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 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 格的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电科芯片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