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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芯片: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CETC ChipsCETC Chips(SH:600877)2024-04-25 10:33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第一条 为规范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