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 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有关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关联交易 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意见 1、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正常生 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