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名: 介万奇 傅正义 薇 的 王林彬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14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编制的《专项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就《专项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