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国信证券关于新疆众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疆众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1 高性能高纯铝清 洁生产项目 甘泉堡工业 园区 乌鲁木齐众航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 33,600.00 33,600.00 2 节能减碳循环经 济铝基新材料产 业化项目 甘泉堡工业 园区 新疆众和 5,990.00 5,990.00 | 序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实施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