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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郭万花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XJJWXJJW(SH:600888)2023-09-14 09:2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192 号 2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 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郭万花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应 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 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 醒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 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郭万花,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经查明,2023 年 7 月 20 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众和或公司)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 公告称,时任副总经理郭万花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票 3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