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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3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的,由公司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二章 适用情形与条件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 信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