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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能:新天绿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天绿色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公司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事前审核《关于本公司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公司与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产 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事前审核《关于本公司与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续签产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关于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事前审核《关于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 (以下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