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惠而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 4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勤勉与忠实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