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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惠而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包括任何可转换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