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民股份:航民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冒 天册律师事务所 下 下 & C LAW FI R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 0571-87901111 传真: 0571-87901500 下 天册律师事务所 下 x x 1 a w F I R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天册律师事务所 T & C LAW FIRM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航民股份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 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27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下 天册律师事务所 T&C LAW FIRM 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