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交 全新材料 二0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宝泰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忠臣 先生、于成先生和王雪莲女士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于成先生和王雪莲女士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上述独立董事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