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泰隆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 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 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保荐协议,协议明 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一、2023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 | | 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 | | | |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 | | | 说明原因。 | |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