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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BNMCBNMC(SH:601011)2024-08-23 07:41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 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ΞO=[Ξq(ΔΦ)]\Ξ\Xi{\bf O}=\left[\Xi{\bf q}\left({\bf\Delta\Phi}\right)\right]\backslash\Xi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 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