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长城国瑞证券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 对华钰矿业本次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华钰转债"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根据《西藏华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9.438元/股),已触发 "华钰转债"的赎回条款。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不 提前赎回"华钰转债"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