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 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九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1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