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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钰矿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HYHY(SH:601020)2024-04-26 14:23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