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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钰矿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01020HY(601020)2024-04-26 14:23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 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 工作细则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