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生效时间 | 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 | | 类别 | 公司治理制度 | | 历史版本信息 | 2021年7月5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 | | | 本版本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前 言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远洋运 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