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环旭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3,4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 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