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广汽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48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48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48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方案 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股东提名补选王亦伟为非执行董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简历进行审阅,关于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提名的候 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因此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48 次会议《关于补选 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于广汽财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额度调整的议案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资金 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相关企业经营计划将日均存款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