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广汽集团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50 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候选董事会秘书刘祥能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 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情形;同意聘任刘祥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