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汽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121 号 致: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的法律顾问。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