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新华保险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10 人,现场出席董事 10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何兴达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 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 华保险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