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材料之 10 之附件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 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风 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对公司的总体风险 管理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风 险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风险控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风险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