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材料之 9 之附件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薪酬和考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 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