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 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全部 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东峰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51 备注:上述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 有的公司股份中 7,422,872 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并归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的当期持股数量中。 特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