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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对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601518JLEC(601518)2024-04-12 12:13

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307012 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会计估 计变更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贵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 况进行专项说明。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 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执行了专项审核工作,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意见提供了基础。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日期:自 2023年 10月1日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些管立合 " 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307012 号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变更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根据贵公司公路及构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