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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气: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SGEGSGEG(SH:601616)2023-12-28 07:34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资助行为, 有效控制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向其他主体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有息或无息借款; (二)委托贷款; (三)承担费用; (四)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 (一)提供财务资助的主体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 牌照的主体;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