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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气: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SGEGSGEG(SH:601616)2024-01-15 07:4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制度经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而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 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