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东吴证券关于明泰铝业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明 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明泰铝业使用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6 号)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